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霍南瑾沉默了一会儿。开过光的物件带有主人的气息印记,这是常识。但温书予身上为什么会沾着这枚戒指的气息?戒指在女鬼手里,温书予在筒子楼待了三个月,如果只是近距离接触过,不至于把气息带到身上。
除非戒指在更早的时候就和温书予有过交集。
“戒指是在哪里捡到的?”霍南瑾问。
“四楼最里面那个房间。”女鬼说,“很久以前了,至少十几年了。有一天我飘过那个房间的时候感觉到了自己的气息,就进去找到了这枚戒指。它掉在地板缝里,我把它捡回来。但不是那个房间的东西,应该是从别的地方带过来的,被什么人藏在那个房间里的。”
霍南瑾的眉头皱得更紧了。
四楼最里面的房间。那个房间温书予在筒子楼里一直躲着的地方。如果这枚戒指十六年前和温书予有过交集——那么沈若禾带着孩子逃到纺织厂的时候,进过那栋筒子楼。
他把戒指放回口袋:“这枚戒指我还要用一段时间。用完了我给你送回来。”
女鬼的表情变了变,但没敢发作。霍南瑾转身往楼梯口走,走了两步又停下来,头也没回地说了一句:“你刚才说的那个人,他后来怎么样了。”
女鬼沉默了几秒,声音忽然变得很轻:“他没有来参加我的葬礼。我在报纸上看到他结婚的消息,新娘是那个门当户对的。他们笑得很好看。”
霍南瑾没再说什么,下了楼。
走出筒子楼的时候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,七月的阳光照在身上发烫。霍南瑾站在楼门口眯起眼睛适应了一下光线,手机在口袋里震了起来。他掏出来一看,是老陈。
“南瑾,你要我查的那个纺织厂仓库,我找到当时的现场照片了。”老陈的声音压得很低,像是在不方便大声说话的地方,“你最好过来一趟,有点东西你得亲自看。”
“什么东西。”
“沈若禾的尸体照片。还有现场勘查记录。”老陈顿了一下,“记录里提到一个细节——女尸身旁的地面上有人用粉笔一类的东西写了几个字,但警方没有把那几个字列入证据,因为字迹模糊无法辨认。我刚才把照片放大看了半天,你猜那几个字写的是什么。”
霍南瑾握紧了手机。
“是‘书予别怕’四个字。而且字迹很小很小,像是趴在地上写的,写到‘怕’字的最后一笔就断了。”老陈的声音有点涩,“法医说她死的时候是面朝下趴在地上的,脸朝着仓库门口的方向。应该是临死前用尽最后的力气在地上留了几个字,然后她的手就永远停在那个位置上了。”
霍南瑾挂了电话,在筒子楼门口站了很久。
阳光很烈,照在他身上把黑色的衬衫晒得发烫。但他觉得从心底透出来一股凉意,那种凉意沿着脊背往上爬,一直爬到后脑勺。
沈若禾不是自然死亡的。
她在逃命。她带着孩子藏了半年,最后被找到了。她把孩子藏在筒子楼的某个房间里,自己跑出去引开来追她的人。在临死前,她用最后一点力气在地上写下那几个字,是留给孩子的。
书予别怕。
霍南瑾把风衣脱了搭在手臂上,上了车。车里的温度比外面更高,方向盘烫手。他发动车子打开空调,没有马上开走,而是靠在驾驶座上闭了一会儿眼睛。
他想起温书予说过的一句话。
那天温书予在客厅里看一个科普纪录片,里面讲到小孩子最早的记忆通常在三岁左右形成,三岁以前的事情大部分人完全没有印象。温书予看完之后沉默了一会儿,忽然说了一句:“我最早的记忆好像是白色的,很白很白的那种。不记得是哪里了,就觉得特别白。还有——有人在哭。我不知道是谁,但哭得很伤心。”
霍南瑾睁开眼睛,发动了车子。
下午三点,霍南瑾去了城西分局的档案室。老陈在门口等他,身边站着一个穿警服的中年男人——老陈的表哥,在档案室干了二十年,这次查资料全靠他通融。
“照片在这里。”老陈把一叠复印件递过来,压低声音,“表哥只给复印了三张,不能外传。你自己看。”
霍南瑾接过复印件翻到第一张。是一张现场远景照片,拍的是纺织厂废弃仓库的内部。画面中央偏右的位置有一具女性尸体,面朝下趴在地上,一只手往前伸着,手指微微张开,像是在够什么东西。尸体已经腐败,但能看出身形瘦小,穿着深色的衣服。她的头微微偏向一侧,脸朝着仓库大门的方向。
照片右下角有一行手写的标注:尸体发现时呈俯卧位,右手前伸,左臂弯曲置于身侧。体表未见明显外伤。
第二张照片是近景,拍的是尸体右手前方的地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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