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霍南瑾拿起那张纸条看了好一会儿。
他把纸条折好,放进口袋里,和那枚戒指放在一起。然后他弯腰把橘子从温书予的肚子上轻轻拿起来,放在旁边的猫窝里。橘子迷迷糊糊地喵了一声,翻了个身继续睡了。
霍南瑾又弯腰把温书予抱起来。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件事了,他的动作越来越熟练——一只手托住膝弯,一只手托住后背,把人稳稳地拢在怀里。温书予在睡梦中习惯性地往他胸口贴了贴,脸埋进他衣服的褶皱里,发出一声舒服的叹气。
霍南瑾把他抱进客房放在床上盖好被子,在床边站了一会儿。月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漏进来,落在温书予的脸上,把他的睫毛映成了银白色。
霍南瑾从口袋里拿出那枚戒指,借着月光又看了看内圈上的那行字。
然后他把戒指收起来,走出客房,带上了门。
他没有去睡觉。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,关掉了电视,在黑暗中坐了很久。橘子醒了,从猫窝里跳出来,爬上沙发,在他腿边蹭了蹭然后重新趴下来。霍南瑾的手放在猫背上,有一搭没一搭地摸着。
黑暗里,他的手机屏幕亮了一下。是老陈发来的消息,问他今天在筒子楼有没有收获。
霍南瑾打了几个字回过去,然后打开手机相册里一个加密的文件夹。文件夹里只有一张照片,是今天下午老陈从局里的档案室翻出来的旧报纸扫描件。
报纸是十六年前的,日期印在泛黄的纸页上。头版头条是一行粗大的黑色字体——
“豪门婚变:盛家少夫人携幼子失踪,警方全力搜寻中”
霍南瑾把那张报纸的图片放大。头条下面配了一张照片,拍的是一个年轻女人和一个两三岁的小男孩。女人穿着旗袍,气质雍容华贵,但眼睛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忧郁。小男孩被她抱在怀里,白白净净的,五官精致得像个瓷娃娃,对着镜头笑得眼睛弯弯的。
那双眼睛,是琥珀色的。
霍南瑾盯着那个小男孩的脸看了很久,然后关掉屏幕,把头靠在沙发背上。黑暗中他闭上眼睛,脑海里全是那双琥珀色的眼睛——十六年前报纸上的、三个月前筒子楼里的、今晚在沙发上等他的。三双眼睛在他脑海里叠在一起,一模一样的轮廓,一模一样的颜色,一模一样清澈到让人心疼的光泽。
他睁开眼睛,看着天花板,忽然想起温书予无意间说过的一句话。
那天他们在沙发上一起看综艺节目,节目里有个环节是掰手腕比赛。温书予看得津津有味,随口说了一句:“我手腕上有一道疤,以前有人跟我说是猫抓的,但我总觉得不像,因为猫抓的不会那么深。”
说着他就把右手伸出来给霍南瑾看,手背上那道浅得几乎看不见的疤痕在灯光下泛着淡淡的白。他又把袖子往上撸了撸,露出手腕内侧。那里也有一道疤,比手背上的深得多,颜色是浅粉色的,边缘不整齐,像是被什么粗糙的东西长时间摩擦留下的。
“这个我也不记得怎么来的了。”温书予摸了摸那道疤,歪着头想了想,“可能是以前摔的吧。”
霍南瑾当时看着那道疤,什么都没说。
现在他一个人坐在黑暗的客厅里,回想着那道位于手腕内侧、边缘不整齐的疤痕。那种形状、那种位置,不是摔的,也不是被什么东西划的。
是被绳子勒的。
长时间、反复地勒,才会留下那样的痕迹。
霍南瑾在沙发上坐到凌晨三点。
橘子已经睡醒了一觉,伸了个懒腰从他腿上跳下去,跑去阳台的小水碗里喝了几口水,又踱回来,蹲在茶几上歪着头看他。猫的眼睛在黑暗里泛着幽幽的绿光,像是在问这个男人为什么不睡觉。
霍南瑾没有理它。他把手机屏幕再次打开,盯着那张十六年前的报纸照片看了很久。照片里的女人和小孩,一个忧郁一个明亮,像是两个世界的人被硬凑在同一个画面里。
盛家。
这个姓氏在十六年前的分量,和现在不一样。盛家是做珠宝起家的,鼎盛时期全国主要城市的商场里都有他们的专柜。盛家老爷子盛国明白手起家,在业内是出了名的狠角色,手腕硬、眼光准,用二十年时间把一个街边金铺做成了珠宝帝国。
盛国明只有一个儿子,叫盛明远。和父亲不同,盛明远对做生意没什么兴趣,大学读的是美术史,毕业后在美院当讲师,性格温和,画一手好工笔。圈子里的人都说盛家这位少爷不像商人的儿子,倒像是书香门第出来的。
盛明远二十五岁的时候结了婚,娶的是一个叫沈若禾的女人。沈若禾不是圈内人,家境普通,父母都是中学老师。据说盛明远是在一次画展上认识她的,沈若禾当时是美院的研究生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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